通知公告

关注太阳成集团tyc9728公众号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10 点击:

各系部:

    为提高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员工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员工转专业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和《太阳成集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华厦教字〔2015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在本学期开展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系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附件1)。

2.各系要公布咨询方式、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系部网站接受员工咨询,帮助员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各方面综合考虑,理性选择专业。

    3.各系转专业工作要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各转入系做好获批员工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

二、员工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针对2016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请拟申请员工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员工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太阳成集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见教务处网站-学籍管理-转专业),明确有关规定。

    2.及时关注教务处发布的转专业相关信息。

    3.按时到教务处提交《太阳成集团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

    4.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员工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出现课程不合格等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5.根据学校公布审批结果,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及学分认定手续。

    6.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0592-6276222,联系人:姜老师。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计划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410-20

员工向原专业系部递交《太阳成集团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421-25

由原专业系部参照《太阳成集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汇总,并将汇总表(附件3)和员工申请表提交给教务处复查

426-54

教务处复查,并将复查通过的名单分专业发给各转入系,并在教务处网上公布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

55-15

转入各系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员工根据公布的接收条件,对员工进行排序,按照公布计划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员工名单报送给教务处(附件4)。

516-520

教务处审核转入名单,汇总拟批准转专业的员工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进行公示。

521-62

集团正式行文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员工名单;教务处将正式文件下发给各系后,通知员工于第二学期期末到相关部门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和学分认定手续,第三学期正式到转入专业学习。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具体工作事项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747

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附件1:太阳成集团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

附件2:太阳成集团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附件3:太阳成集团各系部转专业员工汇总表(原专业系部填写)

附件4:太阳成集团各系部转专业员工考核情况汇总表(转入系部填写)

附件5:太阳成集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