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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5 点击:
华厦教务〔2021〕102号
各公司:
为提高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满足员工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第41号令)和《太阳成集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华厦教务〔2021〕69号)文件精神,学校在本学期开展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要求
1.各公司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科生转专业计划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2.各公司须公布咨询方式、时间,安排专人或通过公司网站接受员工咨询,帮助员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各方面综合考虑,理性选择专业。
3.各公司转专业工作须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各转入公司做好获批员工在新专业学习的学业指导工作,如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等相关工作。
二、员工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针对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请拟申请员工认真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员工转专业的指导意见》、《太阳成集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见教务处网站-规章制度-学籍管理文件),明确有关规定。
2.为了让员工尽快融入新专业学习,此次转专业工作于2021年12月份启动,持续至2022年3月份,请员工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发布的转专业工作通知。
3.按时到公司提交《太阳成集团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4.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员工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出现课程不合格等不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5.根据学校公布审批结果,到相关部门办理转专业及学分认定手续。
6.转专业工作咨询电话:0592-6276222,联系人:王老师。
三、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表
计划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12.16-12.24(10天) |
各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设置第一学期所修部分通识必修课权重),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员工的专业、员工数、接收条件等。 |
12.27-12.31(5天) |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方案,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计划、各专业接收条件等;员工登入教务处网站查看相关专业计划及条件。 |
2.21-2.24(4天) |
根据教务处网站公布的计划及接受条件,符合条件的员工向转出公司递交《太阳成集团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
2.25-3.1(5天) |
转出公司参照《太阳成集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包含资格审查),并将汇总表(附件2)和员工申请表提交给教务处复查。 |
3.2-3.8(6天) |
教务处复查,将复查通过的员工名单分专业发给各转入公司,由转入公司将初审结果告知员工。各转入公司根据公布的接收条件,对所有申请转入的员工组织相关资料复审及考核,按照公布计划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员工名单并报送给教务处(附件3)。 |
3.9-3.13(5天) |
教务处审核转入名单,汇总拟批准转专业的员工名单,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进行公示。 |
3.14-3.18(5天) |
集团正式行文公布转专业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员工名单;教务处将正式文件下发给各公司后,通知员工于3月14日-18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和学分认定手续,3月21日正式到转入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且未事先申请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
附件:
1.太阳成集团员工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太阳成集团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员工汇总表(原专业公司填写)
3.太阳成集团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员工考核情况汇总表(转入专业公司填写)
太阳成集团教务处
2021年12月15日